资助·通知 ||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现就开展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
我校2022-2023学年已认定的2019-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
我校2022-2023学年已认定的2019-202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依据
《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三、工作安排
1.10月18日——10月28日,各学院组织评选并公示
2.10月29日——10月30日,各学院组织学生在学工系统填报并进行院系审核
3.10月31日,学院上报材料
四、系统填报
1.国家励志奖学金系统填报步骤
微信——西安外国语大学——移动校园——学工服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相关信息(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请自行上传佐证材料)——提交审核——导出《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打印。
2.国家助学金系统填报步骤
微信——西安外国语大学——移动校园——学工服务——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填写相关信息(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请自行上传佐证材料)——提交审核——导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打印。
五、材料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学院公章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
(3)学生申请书(一律使用附件3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模板)
(4)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
(5)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为教务系统导出的标准格式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及教务处公章
(6)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
(7)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表,加盖学院公章
(8)电子版材料:评审报告及公示照片。以“XX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dkb@xisu.edu.cn
2.国家助学金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机构、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受助学生总数、特困学生和一般困难学生人数、举报处理等内容,附公示名单,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
(3)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原件)
(4)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5)电子版材料:学院评审报告、公示名单、学院公示照片。以上材料打包后以“XX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dkb@xisu.edu.cn
六、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上年度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专业前30%,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2.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从学工系统导出打印
4.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需提交原件
5.上报材料纸质版均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kb@xis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29-85319448
附件:
1.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使用说明手册(学生)
2.学工系统助学金审核使用说明手册(辅导员)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模板
4.《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5.《西安外国语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6.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得
学工部·学生处
2022年10月18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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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 林闲糅
审核 | 林闲糅
指导教师 | 赵静